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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能互联 咨询部
上一篇文章指出,NEM 电力市场中“先用后付”的结算模式,要求AEMO 必须建立严格的信用管理框架,防范市场成员违约,其核心在于覆盖成员可能产生的最大债务。
尽管审慎信用风险管理为结算提供了安全保障,但也带来新的问题:电价频繁波动,叠加电费延迟支付,使得像零售商等需进行净支付的市场主体的担保资金高企。此外,许多市场主体倾向于在金融市场进行风险对冲,管理价格风险。然而,物理电费和金融合约的结算相互独立,这种“两头算账”的模式又进一步加剧市场成员资金周转压力,为财务压力层层加码(图1)。
有鉴于此,AEMO 引入了一项重要的金融工具——重分配(Reallocation),以缓解财务压力、优化信用管理并提升市场效率。本篇将从运作流程、基本类型等方面入手,为您解读重分配如何打通现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结算壁垒,提升效率。

图1 批发市场与金融市场结算
简单来说,电力重分配(Electricity Reallocation)是把金融对冲合约“内嵌”至批发现货市场结算框架的金融工具。它允许发电商和零售商基于签订的对冲合约向AEMO发起申请,调整其结算账单金额:AEMO基于重分配申请所产生的借/贷方金额与双方在现货市场产生的收入/支出进行冲抵,最终生成一个净额账单。通过这种轧差,缩小市场主体现货市场的风险敞口,进而降低信用担保额度的要求。整个过程不涉及实际电力调度或物理流动,是纯粹的财务安排。
重分配交易涉及三方:发起方、接受方和AEMO。任何在NEM中注册的市场参与者,如发电商、市场用户(通常为零售商或大型工业用户)等均可以作为发起方或接受方参与重分配交易。AEMO作为中央对手方,负责管理重分配的注册、验证和结算流程,计算并执行因重分配交易产生的财务转移。
早期,重分配交易常见于两个物理市场参与者(如发电商和零售商)之间。其基础是场外双边合约。随着交易所标准化期货及期权合约流行,市场参与者的对冲行为逐渐转向交易所市场,其合约对手方变为非物理市场参与者,如进行期货交易和清算的会员机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或其他金融机构。为使此类金融交易能够无缝接入NEM的结算与审慎管理体系,AEMO特别引入重分配商(Reallocator)这一市场参与者类别,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规范的制度接口。
重分配交易的运作流程具备高度规范化的特点,其申报、授权与生效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重分配交易运作机制
交易双方需就重分配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包括协议类型(数量型/金额型/掉期和期权型)、目标交易时段(起止日期,可覆盖一天或多天)以及每个交易时段的相关参数(如固定金额值/能量MWh/约定价格)等内容。
达成协议后,通常由发起方通过AEMO的MSATS系统(市场结算与转账系统)提交重分配请求,详细录入协议参数。
对手方需在AEMO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系统,对该重分配请求进行授权确认。
AEMO在收到双方确认后,会对请求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在每一个结算周期,AEMO会根据所有已生效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重分配协议,自动计算每个交易时段的重分配金额,并在双方的结算账户进行划转。
AEMO发布结算报表,清晰反映所有重分配的结算结果,确保市场参与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核对和管理自身的结算数据。
根据协议类型
每一笔重分配交易需要指明协议类型,从而明确重分配的计算和处理方式。根据协议类型,可以划分为两大类:能量和金额抵消重分配、掉期和期权抵消重分配。
能量和金额抵消重分配
能量型重分配也称数量型重分配,输入参数为需重分配的能量,结算价格按区域参考价格计。金额重分配的输入参数为需重分配的资金总额。
这两类重分配通常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合约(不一定是对冲合约),作为基础类型,操作相对简单。
掉期和期权抵消重分配
此类重分配可细分为掉期重分配、上限重分配以及下限重分配,通常基于对冲金融合约,结构相对复杂。输入参数均须包括电能量(MWh)和价格信息。
表1总结了不同类型重分配的结算方式及主要特点。
表1 不同交易协议下的电力重分配

根据时序类型
按时序类型可划分为事前重分配和事后重分配,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申请重分配的时间节点不同,对信用担保金额的扣减作用也不同。
表2 事前重分配和事后重分配对比

事前重分配
事前重分配要求在重分配目标交易时段开始之前的第七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前完成所有申报和授权流程。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重分配才能被用于降低最大信用限额MCL。
图3列举了数量型事前重分配的例子。假设发电企业和零售商达成协议,约定对未来某交易时段的100MWh电量按照区域参考价格RRP进行结算。零售商于11月2日基于这份协议向AEMO发起重分配申请,发电企业予以授权。等到目标交易时段(11月12日)时,区域参考价格RRP为80$/MWh。
如果不存在重分配交易,AEMO须向发电企业支付8000澳元的发电收入,从电力零售商处收取8000澳元的购电费用。电力零售商8000澳元的支付形成潜在债务,AEMO须要求其提供信用担保。
当存在重分配交易时,除了现货交易收入与支出的划记,AEMO还需在双方的账户上登记重分配的金额(8000澳元)。通过这种操作,AEMO对发电企业的支付为0,电力零售商对AEMO的支付也为0。也就是说,通过数量型重分配交易,AEMO将这100MWh电力现货的结算转移至发电企业和电力零售商之间,降低了自身信用风险敞口。零售商因此减少了在AEMO处的负债头寸,从而降低保证金要求。

图3 数量型事前重分配
金额型事前重分配以及掉期和期权抵消重分配的原理也类似,只是重分配的结算方式不同。如图4表示金额型事前重分配,此情形下,发电企业的发电收入和电力零售商的购电支出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改变了AEMO的信用风险敞口和零售商的负债头寸,进而降低其信用担保要求。

图4 金额型事前重分配
事后重分配
事后重分配,需在计费周期结束后特定的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和授权,例如初步结算报表前两天或最终结算报表前十六天,才能被纳入相应结算报表的处理范围。
图5为掉期型事后重分配。发电企业和电力零售商之前签订了一份掉期合约,协议电价为40$/MWh。现货价格为100$/MWh,涉及的电能量为100MWh。不存在重分配交易的情况下,AEMO需向发电企业支付10000澳元,从零售商处收取10000澳元的售电费用。零售商的负债头寸为10000澳元,同时可从发电企业处获得6000差价补偿。
若零售商发起重分配申请,那么在现货市场的结算中,AEMO只需向发电企业支付4000澳元,从零售商处收取4000澳元。掉期合约的差价直接抵扣现货市场结算。此时,零售商的负债头寸仅为4000澳元。

图5 掉期型事后重分配
电力金融产品、购电协议以及重分配机制,均为澳洲市场主体主动管理风险的重要工具,但其风险管理特性存在差异。电力金融产品涵盖短期(月度、季度)及中长期(年度)等不同期限的价格风险管理,流动性较强,具备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的双重功能。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间歇性特征不断凸显,金融产品创新需求随之增加,对电力金融市场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比之下,购电协议虽然也具备价格风险对冲功能,且通常涉及更长的风险期限,但其核心作用在于支持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提供融资保障,及帮助市场主体履行低碳减排政策要求,因而具有突出的“绿色”属性。
此外,重分配机制作为电力金融产品和购电协议的有力补充,通过灵活的结算安排打通现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壁垒,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减轻财务压力,间接降低批发市场场内信用风险,促进电力市场的稳定与协调运行。三种风险对冲方式的差异如表2所示。
表3 三种风险管理方式对比

至此,我们梳理了NEM多层次交易风控体系的运行逻辑:电力金融市场宛如“金融百宝箱”,帮助参与者管理价格波动风险;购电协议(PPA)是稳定电价、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支柱;重分配机制则巧妙连接现货与金融市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审慎信用管理框架贯穿始终,AEMO作为中央对手方,严控批发现货市场内的结算违约风险,为整个市场稳健运行筑牢安全底线。在这一系列机制协同作用下,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市场活力得到充分激发。那么,NEM又将如何引导未来投资?我们将在下一篇文章深入解读其容量投资制(CIS)如何为增量扩张保驾护航。
